2024年7月13日,长沙熙俊修建劳务有限公司暂时雇佣的作业人员刘立平在马王堆大街古汉城社区银港农贸市场施行门店招牌撤除过程中,产生一同高处掉落事端,形成1人逝世,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
7月13日,高正兴暂时雇佣了冯三宝从事该项作业并口头约好了从事作业的内容和价格。冯三宝别的找了三个工人一同作业。当天作业时,刘立平在脚手架(高正兴等人称其高约2米多,调查组人员实测高3.2米)上撤除招牌,一名作业人员在高处屋面作业,一名作业人员在地上进行辅佐,冯三宝帮助扶住脚手架,四名作业人员均佩带了安全帽,两名高处作业人员均未系挂安全绳。高正兴和新合村经济合作社派驻现场安全员崔阳在现场监管作业,提示作业人员注意安全,一起对行人进行引导、劝诫,防止行人进入作业区域。17时许,脚手架倾倒,刘立平自脚手架上摔倒在地,其佩带的安全帽掉落在旁边,别的一位过路行人被倾倒的脚手架擦伤了手臂。
事发门面门口有一高约10厘米、宽约60厘米的台阶,门面招牌离地高度约3.2米,移动脚手架高约3.2米,沿门面方向宽度约1.8米,笔直门面方向宽度约1.2米左右。
冯三宝、刘立相等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将移动式脚手架放置于不平整地上上,高处作业人员未系挂相关安全防护用具进行高处作业,致使脚手架倾倒后,刘立平从高处掉落导致头部受伤,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逝世,是导致事端产生的直接原因。
1.作业人员无证作业。事端受害者刘立平以及其他现场作业人员均未获得高处作业操作证,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
2.雇佣无相关资质人员作业。长沙熙俊修建劳务有限公司雇佣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的个人进行高处作业。
3.未执行安全出产主体责任。长沙熙俊修建劳务有限公司未树立相关安全出产办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未对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等安全常识训练,对安全出产的办理均以合同约好及口头提示为主,在作业过程中未为作业人员供给安全防护用具以及安全的作业环境确保安全施工。长沙市芙蓉区火星大街新合村经济合作社虽在与长沙熙俊修建劳务有限公司签定的《新合村合作社工程承包合同》中清晰了长沙熙俊修建劳务有限公司应加强职工安全出产教育,但对其是否按合同要求执行安全出产教育状况未进行全方位查看;此外,该社派驻作业现场安全员未及时有效地发现、提示并阻止刘立相等四人的违背操作规程的高处作业行为,未能彻底实行安全办理人员责任。
4.安全隐患排查不行详尽。马王堆大街、古汉城社区作业人员在事端产生当天均未对事端项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查看或巡查,未能及时有效地发现本次违规高处作业行为,未能及时排查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