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法令》等法令和法规,结合我县实践,县政府决议划定高排放非路途移动机械禁用区(以下简称禁用区)。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鸿沟规模:东至默河;南至南环路;西至新S249公路;湍河以东北至沪陕高速、湍河以西北至宁西铁路。
(一)本布告中非路途移动机械指安装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送工业设备,最重要的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机械类型。
2.国Ⅱ及以下排放规范的机械,以及排气烟度不契合《非路途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中规则的Ⅲ类限值,或目视有显着可见烟的机械。
(一)禁用区内一切在用非路途移动机械应依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非路途移动机械了解调查和编码挂号作业的告诉》(豫环办〔2020〕30号)要求编码挂号上牌,定位联网实时在线,且有尾气检测合格陈述。
(二)制止运用污染物排放超越《非路途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则Ⅲ类限值的非路途移动机械。
(三)非路途移动机械应运用契合国家规则的车用燃料,鼓舞优先选用新能源非路途移动机械。
(四)生态环境部分应会同各有关部分依照责任做好非路途移动机械监管作业,对违背法令和法规规则的,依法予以处分。
本布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此前有关法令法规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